營造溫馨校園之我見

●李東實

 

壹、前言

  學校是學生學習的主要場所,學校的一切作為與措施都是在促成學生的學習與成長。學生是學習的主體,教師是學生智慧的啟迪者,行政人員則是教育活動推展的支援者。

  學校要成為溫馨的校園,教師才能夠用心的教學,學生方可開心的學習。溫馨的校園要有良好的師生互動關係,教育才會有感動,而良好的師生關係,當以發揮校園倫理為基礎。茲就社會變遷中的師生關係,校園倫理中「四教」的詮釋,以及營造溫馨校園努力的方向分別加以探討。

貳、社會變遷中的師生關係

  近年來,台灣無論在政治、經濟、社會、文化各方面都產生急據的變化,這些直接或間接對教育產生了極大的衝擊。自政府宣布解嚴以後,民主意識湧現,工運、農運、學運相繼而起,此一政治的變化,催化了校園民主的呼聲,學生自主意識抬頭,凡事都有自己的主見與看法,不再像以前那樣唯唯諾諾,百依百順了。

  在工商的社會中,人與人之間是利益的結合,而非情感的契合,所謂「人情薄如紙,義理似糞土」是今天工商社會的寫照。師生關係逐漸變成「老闆~顧客」的關係,傳統上「一日為師,終生為父」的觀念己成為天方夜譚,師生關係也日益淡薄。

  不管時代潮流如何演變,師生關係如何產生衝擊,身為教師還是要培養良好的師生關係,惟有如此,進行教學活動時,學生才會虛心接受。記得前教育部長郭為藩先生在他著作的《教育理念》一書中曾指出:不是一定不能跟學生講大道理,而是要有和諧的師生關係,或者親密關係,他才會聽。

參、校園倫理中「四教」的詮釋

  所謂「四教」就是言教、身教、境教和制教。茲就四教之意涵詮釋如下:

一、言教

  言教就是教師以言語來教育學生,使學生聽懂其義並能實踐之謂。師者所以傳道、授業、解惑也,這時候就需要言教。不過言教要實施得恰到好處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。如果教師說得太少,學生無法完全領會,實踐起來就不會達到預期的效果;如果說得太多,學生會感覺嘮叨,造成其知而不行或任意而行的現象。

二、身教

身教就是以身作則,給學生一個典範、榜樣,冀望學生心悅誠服,仿而效之。同樣是一句金科玉律的名言,由品德高尚的人來說,大家會心悅誠服,如果由一位品德低劣的人來說,大家會嗤之以鼻。譬如老師教導學生要尊重別人,但他自己卻不會尊重同事與學生,試問學生會信服老師嗎?

三、境教

  境教是指教師為學生塑造一個良好的學習環境,讓學生在耳濡目染下建立正確的價值觀,以收潛移默化之效。實施境教,可從硬體與軟體兩方面著手,硬體設施如校園建築物、教學設備、教學添購等,而軟體設施則是建築物、設備的使用規則,以及組織的文化、氣氛等。「孟母三遷」就是描述兩千多年前孟母注重境教的例子。

四、制教

  制教就是制度的教育,教師讓學生依照既有的制度或規約行事的一種教育方式。如果制定規約的過程由學生共同參與,則當學校或教師要求學生遵守規約時,學生會樂於接受規範。譬如學校要訂定「教室公約」、「榮譽制度」、「學生申訴辦法」等,如果能夠讓學生參與討論,則學生便會樂於遵守而發揮制教的功能。

肆、營造溫馨校園努力的方向

一、共同塑造溫馨校園的氛圍

  前教育部長李煥先生曾經表示:校長要照顧老師,老師要愛護學生,學生要尊敬師長,期使師生在校園中有類似父母與子女之倫理關係,能在恰如其分、和諧適當的師生關係中,共享校園的溫馨。由以上所言,便可理解在溫馨的組織氣氛裡,行政人員專心辦學,教師有效教學,家長熱心助學,學生就會快樂求學。

二、推展友善校園落實生活教育

  學校應建立學生輔導新體制,鼓勵教師參加輔導工作研習;關懷中輟學生,了解學生個別差異,安排另類適性課程;加強推動兒童及少年保護、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工作;推動生命教育相關教學活動,篩選憂鬱傾向及自我傷害高危險之學生,進行追踪輔導;推動學校人權、法治、品德及公民教育,建立一個民主、開放、關懷與尊重的學習環境。 

三、採用全贏的民主化領導

  教育基本法自民國八十八年六月二十三日公布之後,行政人員、教師、家長、學生各自的權利受到保障,那就是行政人員的行政權,教師的專業權,家長的參與權,學生的學習權,這四個組合要相互調合,以取得一個平衡點。不論是校長對全體教職員工的領導,或是老師對學生的領導,學校任何一項決策,都能透過民主的程序,由大家共同參與。討論與表決,產生共識而獲得全面的支持。

四、教師應具有崇高的教育愛

  教育愛有兩種涵意,一是愛學生,一是愛教育工作(含教書),愛學生是人師,愛教育工作是經師,一位具有教育愛的人師與經師,必能受到學生的推崇與尊敬。

五、推動親職教育營造親師的合作關係

  民國九十二年二月六日公布家庭教育法,其教育活動範圍所列的第一款即是親職教育。家長是學校的合夥人,加強親師合作乃是當前重要的課題,學校推展親職教育以營造親師的合作關係。

六、維護學生之權益落實學生申訴制度

  在戒嚴時期,學校與學生被視為是一種特別權力關係,學生對學校所作的任何處分,均不得提起申訴、訴願及行政訴訟。隨著時代的變遷、政治的民主及法治觀念的建立,特別權力關係引起諸多的批評而逐漸沒落。後經司法院大法官的解釋,當學生的學習權受到侵害時,自應許其於用盡校內申訴途徑後,依法提起訴願及行政訴訟。從教育的觀點來看,學生申訴制度的實施,對學生權益的保障、法治的學習,均具積極正面的意義,對於溫馨校園的塑造,有其相當程度的助益。

伍、結語

  教師應以身作則倡導校園倫理,以人格教化學生,以熱誠感動學生,從內心去關懷學生、親近學生,對學生說真心話,當學生表現良好的時候,給予掌聲與鼓勵;但當學生表現不好的時候,身為教師要有道德勇氣與責任告訴學生,使他能夠辨別是非善惡,成為一位講求正義的實踐者。

  學校要結合家長、志工及社區資源,發揮學校、家庭、社會教育之整體力量,並藉由言教、身教、境教、制教的充分配合,營造溫馨和諧的校園,讓教師在孕育愛的環境中帶好每一位學生,激發每位學生的潛能,導引學生全人的發展。